蓝天义工 |
| 作者:ltyg@lty… 网站来源:http://www.ltyg.org/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汕头市青年志愿服务中心蓝天义工是由志愿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从事社会公益的各界人士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
第二条 蓝天义工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助残扶弱,传播文明”,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
第三条 蓝天义工通过开展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活动,为促进社会服务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提高汕头市民的整体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蓝天义工自觉接受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领导,遵守其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宪法及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蓝天义工立足本市、辐射周边;参与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活动及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以各种社会服务机构及有特殊困难和需要帮助的各界人士为服务对象。
第六条 蓝天义工的主要任务是宣扬义工精神,实施并推广义务工作。通过各项社会服务,弘扬社会正气,带动“自立、自强、奉献、互助”的社会风尚,为建立美好和谐的社会而努力。
第七条 蓝天义工将依据服务对象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个性化服务帮助。
第八条 开展义务社会工作理论调研、推广,积极反映社会呼声、愿望和建议。
第九条 组织开展义务工作者的政治学习和技术培训,提高义工整体素质。
第十条 开展与其他义工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交流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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