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义工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由汕头市蓝天义工理事会直接指导管理的开展艺术实践和公益性文艺活动的义工艺术团体.艺术团宗旨:弘扬义工精神,展示义工风采,提高团员艺术修养.
艺术团活动形式主要为:训练、演出和比赛.
艺术团实行准入制。凡承认义工章程和本章程,对艺术有浓厚兴趣,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艺才能,都可申请加入艺术团。经考核通过后可成为艺术团正式成员(以下简称团员),并配发艺术团成员证,成为蓝天义工的一份子.
团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艺术团组织活动的权利;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阅读、使用本团有关书刊、资料、内部刊物的权利;
4、监督工作并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批评和的权利。
团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本团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团决议的义务;
2、准时参加排练、培训和演出,积极主动参加公益服务活动的义务;
3、 爱护艺术团的公共财物,维护艺术团的利益和声誉的义务。